早前有街頭表演藝人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拋保齡球樽,玩搖搖及向小朋友派氣球, 有市民向警察舉報, 藝人被控阻街, 最終法院裁定其罪名不成立。得知警方作出檢控, 已覺荒唐, 街頭表演是娛樂大眾, 有市民從中得到歡樂, 如果那算阻街, 那麼周日在維園一帶紥營, 唱歌跳舞野餐的外傭難道又不阻街?
讓我告訴你甚麼是真正阻街加擾民。
走過中環一帶,都會看見一些雷曼苦主仍然在進行持續抗爭, 他們在相關銀行門口,月復月日復日的結集, 拉出橫額, 拿著大聲公, 無休止地討債, 充份為想走進銀行的市民造成壓力, 製造騷擾;我想問, 他們是否拿了政府準許的執照?警方為甚麼不干涉他們?
今天, 在人車聲鼎沸的上環, 再度傳來大聲公的聲音, 有苦主在中信銀行門口設置空城計, 不派出一兵一卒, 只放了一只大聲公, 那大聲公內置了聲帶, 由一把女高音喊出, 「中信銀行 XXXX 隱瞞風險」,「xxxx」不是粗口, 而是我在等候過馬路期間, 聽了十次也沒有辦法聽得清楚她在喊甚麼。 如是者那句「中信銀行 XXXX 隱瞞風險」每3秒1次,沒完沒了, 效果像「革命無罪 造反有理」,疲勞式轟炸銀行內外的無辜市民。
棄置大型垃圾尚且犯法 ,示威遊行要申請,為甚麼這票人在幹出這麼既擾民又阻街的行為卻沒有人報警? 環保處不去處理這聲音污染 ,警察又不採取行動, 控告街頭表演者阻街則行動迅速, 這不是矯枉過正本末倒置是甚麼?
1 comment:
仲有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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