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2 July 2010

新聞隨想

樂壇「教」父戴思聰因冠心病猝逝,記者追訪他的徒弟朋友們,有幾位都說戴老師走得快,沒有痛苦,是一種福份。人生瞬間,終須一別,哪一種死法可以稱得上是有福份呢?

天塌下來,一剎那斷氣那種,肉身不受一點滴折磨,死亡沒有帶來痛楚,不用與病魔作無意義的掙扎,與此同時想做的事可能未做完,想吃的可能未吃夠,想見的人也未見,說再見,揮揮手也來不及,我不知道這是福氣還是遺憾。

相比起與頑疾搏鬥,賠上尊嚴,金錢,成為家人的負擔,病得不似人形,看著自己的生命步向盡頭,是痛苦,但看到死神在招手了,知道還有多少日子,不敢說對生命會有另一層次的體會,畢竟像羅君左這種生命鬥士是萬中無一,但至少都可以有很多最後一面,親手安排自己的身後事,決定不把骨灰放在會被人歧視的骨灰龕,知道自己的死期也不是沒有好處。



說到骨灰龕,特首今天在地方行政高峰會發言時,怒氣少少,指責市民各家自掃門前雪,以個人利益為前提,反對政府在民居附近興建骨灰龕的建議。
「沙田(的人)係長壽,但都有人過身架。」此語針對沙田居民,一特之首,一動氣說話便不大體,一句「他朝君體也相同」很難說嗎?特首要知道,他管治的地方,市民是中國人,難道還不知道各家自掃門前雪是中國人的民族性。

港人愛歧視,屢有先例。時為1995年,政府準備在麗晶花園對面的一塊空地興建一所包括提供愛滋病治療服務的健康中心,當其時引起軒然大波,麗晶居民掛橫額,辱罵職員,作出激烈且無理的抗爭,健康中心在4年之後才得以完工。

生人死人也歧視,也是另類的一視同仁。


說到歧視,貿發局不準靚模在書展辦簽名會,我覺得是歧視。
書展場內可以發售她們的寫真集,但不準他們辦簽名會就是雙重標準,寫真是書,長踞銷量冠軍的運程書也是書,都是不同人的精神食糧,麥玲玲可以簽名,為甚麼周秀娜不?
靚模也不示弱,沒有簽名會也一樣可以到場硬銷,她們還多了一個上新聞的機會,貿發局捉虫。


還有,那5 歲的萬寧靚妹以蓋印形式簽名也可以,鄘美人的愛犬CASH甚麼時候辦簽名會?
要出書才可以簽名? CASH 沒有嗎? 明明說阿貓阿狗都出書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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