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同志平權諮詢被否決,加上歌手come out,再加上周日的城市論壇,令同性戀這個議題忽然熱起來。
"Don’t argue with idiots. They drag
you down to their level and beat you with experience".
與其跟覺得肛交等如同性戀的無知爭論,倒不如分享一下個人經驗。
關於歧視,老實說,倒沒試過因為性取向在工作上遇到障礙,也沒有因為拖著女朋友而惹來奇異目光,反之惹來的是艷羨目光,因為跟我一起的都是美女。不過,在跟女朋友交往的過程中,卻得到對方朋友的歧視。
話說男同性戀者比較簡單,大多數生下來是基佬便一直是基佬,說的是大多數呀吓,不要舉某歌手的老公為例來反駁,但女同性戀者便不一樣,有很多由直變攣,攣再變直的個案。跟朋友閒聊,她說她交往過的女朋友全部都在與她結束關係之後變回喜歡男人,只是在那期間亂了,所以便同性戀一下。
我沒有也不想深究我的女朋友跟我一起是否因為亂卵咗才跟我一起, 至少我們一起的時候是兩情相悅。就因為女朋友是由直變攣,所以當她身邊的朋友發現她轉了性取向時,都十分驚訝,繼而向我的女朋友或明示或暗示她選錯了路,不應搞同性戀,同性戀不是請客食飯,諸如此類。(除了請客食飯是真的請客食飯之外,有甚麼不是請客食飯卻又是請客食飯?) 那些朋友還是要受過高等教育,專業人士,於是女朋友不敢將我介紹予她的朋友認識,我隱隱然覺得遭受歧視。
兩個人的戀愛,關第三者甚麼事,那些為你好的理由簡直令人作嘔;雖然感覺到歧視目光,但既然情人因為你的愛而受壓,便應當更加呵護她。於是乎我更愛我的戀人,除了因為愛,還加上一點不忿,愈覺得同性戀只是一時迷惘,不是真的,我便愈要証明給你看你錯了,只有自己才可以成全自己的愛情。
我只是想說歧視只會令弱者退縮,愛情本身是難能可貴,同性戀再難一點點,找到了除了應珍惜,更應捍衛。同性戀者當然不是弱勢社群,他們對社會更有貢獻到不得了,沒有林夕和wyman 的歌詞,廣東樂壇不知死咗幾耐;沒有張國榮,陳百強,八十年代的回憶只有譚詠麟,恐怖不?
一個地方政府對同性戀支持,理解與否是不足掛齒, 一個政府漠視同性戀去到諮詢也不能的地步,只顯得其醜陋落後,眼光停留在石器時代,愚蠢地浪費了展露其文明,民主,尊重人權的機會,損失的是政府,不是同性戀者。
沒有政府或白痴支持,同性戀者會一樣愛得光明磊落。
這篇文章是不是出櫃?當然不是,我很喜歡男人的,我最好的朋友都是基佬。

